于清湲
荣获2022年度中国风光摄影师十杰荣誉称号;
作品入选《向人民汇报 向两会献礼》2023年全国两会重点推选项目;
2006年、2010年,连续被伊春市人民政府授予“伊春市优秀文艺工作者” 称号;
2005年1月,被中国艺术摄影学会授予“中国优秀摄影家”称号;
2009年1月,为表彰于清湲同志对摄影工作的突出贡献,被中国艺术摄影学会和伊春市人民政府联合授予“特殊贡献奖”;
中国老摄影家协会会员、中国民俗摄影协会永久会员、中国职工摄影家协会会员、黑龙江省摄影家协会顾问、伊春市摄影家协会主席、现兼任中国艺术摄影学会理事。
黑龙江呼兰县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1984年3月开始学习摄影艺术,三十多年来,在国内外各种报刊、杂志、影展、影赛发表、展出各种题材的摄影作品千余幅。出版、发行个人摄影作品集三百余集。1994年9月至今,一直从事摄影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