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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福利(三)||企摄协(深圳)入会需知

作者: 九州摄影
发布时间: 2022-12-16
浏览量: 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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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家摄影协会(深圳)(简称EPA)创立于2004年,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一支响应时代召唤、致力于摄影公益的新文艺群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赢利性摄影组织,由全球几十个国家及地区的企业家摄影家、70多个摄影团体和机构、13000余名会员及荣誉会员所组成的社会公益团体,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新生力量。
  企业家摄影协会(深圳)在王琛主席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定文化自信,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艺术交流,加强粤港澳文化交流,广泛团结各界摄影家、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学习弘扬乌兰牧骑精神,做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的新时代文艺工作者。 

企业家摄影协会(深圳)入会细则(暂行)

2022年2月修订版)

  为适应新形势,推进协会全面建设,吸纳更多优秀摄影人才加入企业家摄影协会(深圳)(以下简称:企摄协)组织中来,为摄影事业发展添加新生力量,根据企摄协章程有关规定对个人会员入会细则做了更为具体的修订。

入会说明


  入会说明:企业家摄影协会(深圳)于2004年3月20日成立,协会成立以来经协会秘书处推荐审批先后有近500余名会员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近500余人加入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几年来协会以秉承会员为本、服务影友的理念发展和建设协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公益的原则开展协会各项工作为大力推动残疾人摄影事业的发展,个人凭残疾证免费入会成为终身会员。


第一条  申报人基本条件
凡提出加入企摄协的申报人,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港澳台人士及海外人士;
  4、赞成企摄协章程并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
  5、关注“企业家摄影协会”、“深圳福田市民摄影季”、“王琛影像博物馆”微信公众号。
第二条  申报人业绩条件申报人的业绩条件为积分制。积分为15分以上(含15分)者,可以提出入会申请。具体积分规定为:

序号

业绩要求

分值

A-1

中国摄影金像奖获得者、长江韬奋奖(摄影类)获得者

15/

A-2

入选中国摄协主办的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

5/

A-3

入选中国摄协主办的重要品牌展览(全国农民摄影大展、全国青年摄影大展、“伯奇杯”中国创意摄影展、Top20中国当代摄影新锐展、“徐肖冰杯”纪实摄影展等)或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重要摄影品牌活动

4/

A-4

入选中国摄协主办的其他全国性摄影征集活动

3/

A-5

在《中国摄影》杂志、《大众摄影》杂志、《中国摄影报》《中国摄影年鉴》上发表文章800字以上

2/

A-6

入选经中国摄协认证的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和中国摄协媒体、业务部门主办的全国性摄影征集活动

1/

A-7

在《中国摄影》杂志、《大众摄影》杂志、《中国摄影报》上发表作品

1/

A-8

中国摄影出版社出版个人摄影作品集

5/

A-9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会员

3


B-1

经协会推荐、策划出版摄影理论学术专著、摄影作品集

5/

B-2

在企摄协(深圳)组织的国内外摄影大展、摄影节中举办过个人展览

5/

B-3

在企摄协(深圳)官网网站、微信公共平台举办过个人展览

5/

B-4

在企摄协(深圳)与中国摄影家协会业务部门主办的全国性摄影征集活动活动入选

3/

B-5

参加企摄协(深圳)与中国摄影家协会业务部门组织摄影培训班、研修班

3/

B-6

在企业家摄影协会(深圳)主办的届次展中获得入选奖项

3/

B-7

参加企摄协(深圳)组织的国外摄影采风、创作活动

3/

B-8

在企摄协(深圳)主办的摄影征集活动中获得入选及以上奖项

1/

B-9

参加企摄协(深圳)组织的摄影讲座、展览等摄影公益活动

0.5/

B-10

关注“企业家摄影协会”、“深圳市福田区摄影家协会”、“王琛影像博物馆”微信公众号

0.5/


C-1

在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从事专职摄影教育工作,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含博士学位者)

10

C-2

在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从事专职摄影教育工作,具有中级职称5年以上(含硕士学位者)

8

C-3

在培养摄影人才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并成绩突出,在业界具有一定影响力(含本科学历者)

6

C-4

在媒体或相应专业单位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或从事摄影图书出版等专业工作,具有相关专业副高以上职称

10

C-5

在媒体或相应专业单位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或从事摄影图书出版等专业,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连续工作5年以上

8

C-6

长期在图片产业领域、在摄影技术、器材研发等领域工作,取得突出业绩或获得专利的人员

6

C-7

在媒体或相应专业单位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具有记者证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图片编辑或从事摄影图书出版等专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

6


D-1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区、市、县及摄影家协会担任主席团职务、专职驻会人员连续2年以上且业绩突出的每届推介2

6

D-2

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的基层新摄影群体单位负责人、专职驻会人员连续2年以上且业绩突出的每届推介2

6

D-3

作为主办、承办单位参与企摄协(深圳)全国性摄影征集活动的活动负责人且成绩突出的每届推介1

6

D-4

企摄协(深圳)团体会员单位担任主席团职务、专职驻会人员连续2年以上且业绩突出的每届推介2

6

D-5

作为组织者积极参与企摄协(深圳)主办、承办的各项基层摄影惠民文化活动、成绩突出、在业界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号召力

4


注:
会员申请的业绩条件为积分制,积分达15分以上(含15分)者,可以提出入会申请。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仅表示达到申请入会的条件,并不作为必定入会的资格,经评审批准后成为会员。

会员申请的业绩条件为积分制,积分达15分以上(含15分),同时其中须有8分以上(含8分)的积分在企摄协(深圳)举办的展、赛及其他平台或项目中获得,可以提出入会申请。
第三条  报送材料与申请程序
1.报送材料申报人提供的材料需真实、有效、规范。具体需要提供的材料有:(1)凡具备上述基本和业绩条件,并自愿申请加入企摄协的个人,均须按要求填写《入会申请书》;(2)从事摄影创作的申报人,应提交本人拍摄的作品8件(电子版作品即可,文件大小在5M左右),作品获奖、入选、发表等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3)从事摄影理论研究的申报人,应提交获奖、发表、入选等有效证明材料;(4)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和图书出版的申报人,应提交单位开具的任职证明;
5)从事摄影教育或接受摄影教育的申报人,应提交单位开具的任职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职称证明和学历证明等其他有效材料;(6)从事摄影组织工作或组织、参与摄影志愿者工作的申报人,应由所在团体会员或相关单位对其工作业绩等出具书面意见和有关证明材料;
注:在申报纸质材料的同时须提供所有材料的电子文件。请点击此处下载申请表企业家摄影协会(深圳)入会申请表,电子文件压缩发送九州摄影编辑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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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般申报程序1)通过企摄协团体会员申报的申报人应由团体会员单位理事以上会员介绍,并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后亲笔签名,再将材料送交团体会员,由团体会员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统一送交摄协会员工作处(2)其他入会申请人,经两名协会理事介绍并在材料上签署意见后亲笔签名,本人将材料送交摄协会员工作处
第四条  港澳台及国外申报人入会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摄影界人士
以及外国摄影人士,赞成《企业家摄影协会(深圳)章程》,自愿提出申请,由有关方面推荐,在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批准并履行手续后,协会员。
第五条审批程序 
1.
协会每年组织一批新会员的评审和发展工作;
2.
 协会会员工作处负责受理入会申报、初审和组织专家评审;
3.
 协会秘书处会议负责新会员的终审。
第六条入会手续和会费缴纳
1.申报人的入会申请被批准,需按要求办理入会手续并缴纳会费后,成为协会会员。协会将及时为其发放会员证;
2. 新会员收到入会通知后,应缴纳会员证工本费,协会在收到款项后,办理相关手续,发放采访证。
(入会者需一次性缴纳永久会费与采访证工本费共人民币600元。会员逾期三个月内未缴纳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七条 
1.本细则未尽事宜可向企摄协会员工作处咨询;
2.入会资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3.本细则经企摄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属企业家摄影家协会(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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