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艺术馆、九州摄影研究院聘请客座教授、艺术导师通知
九州摄影作为国内领先的摄影类融合媒体平台,依托传统纸媒、线上平台、微信矩阵及新媒体等多渠道资源,致力于推动摄影艺术的创新与发展。旗下九州艺术馆、《九州摄影》杂志、九州摄影网、九州摄影旅游网等媒体矩阵,以及九州摄影家、九州摄影研究院、九州摄影PHOTO等微信平台,共同构成了强大的传播网络。
九州艺术馆位于北京宋庄,占地约3000平方米,馆内设施完善,包括艺术展厅、摄影创作空间、学术交流部、艺术影像及视频制作室等,为摄影和书画艺术交流、培训、艺术衍生品制作等提供了优质的平台。此外,九州摄影在河南、海南设有分社,深圳设有九州画廊,进一步扩大了其在全国的影响力。
我们热切邀请在摄影艺术领域具有卓越成就和深厚造诣的专家学者,以及对艺术事业充满热情并愿意贡献力量的社会各界人士,携手共建九州艺术馆与九州研究院的美好未来。
客座教授将作为我们的学术引领者和合作伙伴,参与学术研讨、艺术创作指导、文化交流等活动,为艺术馆和研究院的发展提供宝贵的智慧支持。
艺术导师将承担指导和培养青年艺术家的重任,传授艺术技艺和创作经验,为摄影艺术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协助我们策划和组织各类艺术展览、交流活动,推动艺术作品的广泛传播和深度推广,增强艺术馆和研究院的社会影响力。
我们坚信,在各位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人士的鼎力支持与共同努力下,九州艺术馆与九州研究院必将迎来更加辉煌的明天,为中国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客座教授要求标准 6、能够定期或不定期为艺术馆和研究院举办讲座、研讨会等活动,推动学术交流与合作。 艺术导师要求标准 1、在摄影艺术或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艺术造诣和教学经验,能够为九州会员、摄影师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帮助。 2、在摄影艺术或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广泛的社会资源,能够为艺术馆和研究院提供有效的策划和推广支持。 3、对青年艺术家的成长和发展有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愿意投入时间和精力培养新一代艺术人才。 4、对艺术市场和文化产业有深入了解,能够为艺术馆和研究院的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建议和策略。 5、愿意积极参与艺术馆和研究院的各类艺术活动,推动艺术作品的传播和推广。 6、能够定期或不定期为九州会员、摄影师举办讲座、工作坊等活动,传授艺术技艺和创作经验。 聘请范围 国内外摄影师、策展人均可参加评选。参加评选作品彩色、黑白不限。作品可进行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等适当调整,但不接收改变原始场景的作品。建立投稿文件夹,命名“客座教授或艺术导师+作者姓名”,文件夹内含: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文件大小控制在2M以内,10-20幅作品(每幅作品下标注:作品类别+作品名称+姓名)、申请表,以上文件夹内资料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九州编辑邮箱。(请联系九州摄影编辑领取报名表或扫码领取)。 聘请福利 1.优秀作品发表在《九州摄影》杂志上,作品精选入编,赠送当期杂志一本包邮。 2.九州摄影将推荐优秀摄影师参加全国乃至国际巡展(北京国际摄影周、平遥国际摄影大展、丽水摄影节、九州国际摄影大展、大理国际影会、成都国际摄影周、斯里兰卡国际摄影大展、德国汉堡国际视觉影像博览会、德国科隆摄影节等国际影展)。 3.优秀摄影师有机会获得在九州摄影旗下九州摄影网、九州摄影旅游网站,(http://www.jiuzhousheying.com)/(http://www.jiuzhousheying.cn)“九州摄影家、九州摄影研究院、九州摄影家PHOTO”三大官方微信公众号 ,视频号、抖音号等媒体宣传推广,九州摄影并与央视、北京电视台及腾讯、今日头条、优酷等新媒体开展合作,进行全方位立体化报道展示。 4.优先推荐优秀摄影师参加中国摄影家协会的“影像中国网”的“在线影展”,可积3分。 5.优先推荐优秀摄影师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学习,可积3分。 6.甄选并推荐优秀摄影师的作品荣登北京电视台《光影新视界》栏目展出。 7.推荐摄影师直升九州摄影全国理事会会员享受全国百余家景点免门票。 8.优先推荐优秀摄影师参加2024年度全球华人摄影金像奖。 9.优先推荐优秀摄影师参加2024年度中国摄影十杰评选。 10.优先推荐优秀摄影师参加美丽中国·美丽英国—2024国际艺术展。 11.优先推荐优秀摄影师参加2023年度摄影奥斯卡终身成就奖评选。 12.为优秀摄影师成长成才全方位策划包装、全球宣介推广。 注:本系统只接收手机、相机、航拍摄影作品,谢绝视频作品。 评选声明 1.评选所有入选作品的电子文档由九州摄影存档,不予退稿。参展摄影师必须保证其作品的原创性,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作品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作品题材、体裁均不得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如参展作品引起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展摄影师承担。 2.参评所有入选作品,九州摄影有权于大展相关活动中使用(包括展出、巡展、学术交流、出版发行、媒体报道、网络传播等),不再向作者取得授权,不另付稿酬。 3.评选摄影师应遵守展场规定,不得擅自变更展览方案、展场环境、展览空间,不得擅自使用他人展位、移动他人展架,不得提前撤展。